| 新华社桂林9月4日电(记者韩墨)广西桂林市临桂县“天下桂林步行街”上的保安在工作岗位上违法穿着仿造的警服,败坏了人民警察的形象,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不满。
保安“升级”成警察
记者近日到临桂县“天下桂林步行街”采访时看到,一位身穿见习警察制服的中年男子坐在街口哄逗一名小孩。记者上前询问后得知,此人并非警察,而是步行街物业公司聘用的保安。
记者仔细观察这名中年男子的着装,发现问题不少:制服的臂章上赫然印有“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”和“公安”字样,黑色肩章显示他的级别为见习警察,制服的服饰、颜色则与公安夏季警服几乎一模一样。记者注意到,步行街上三三两两的保安人员都穿着这种疑似警服的制服。而据步行街物业公司一名工作人员介绍,分时段在这条街上执勤的保安有18名至20名。
疑似警服早遭禁
“你们为什么穿得像个警察?”面对记者的质疑,一名保安说:“你去问公司领导……公司让穿我们就穿了。”另一名保安说,他们是为了“协助”当地民警做好步行街的治安工作。采访过程中,保安们大多不愿多谈,有的干脆转身离开,不愿接受采访。
早在2006年,公安部就明令禁止保安穿着类似警服的制服,违反者将予以取缔。而依据我国警察法第36条,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、制式服装、警械、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,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。违反规定的,可由公安机关处以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,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虽然步行街的保安穿上了“警服”,但他们的业务能力似乎不能获得步行街上业主的认可。不少商铺业主和居民都向记者反映,他们对这条街最不满意的地方之一恰恰是这里的保安,不仅工作态度蛮横,而且没有切实保护业主财产安全。
一名姓黄的业主说:“我们把被盗的情况向保安反映,他们就说‘我们有什么办法啊?’‘我们只能维持这条街表面的秩序’。”
“我的电瓶车被偷,单车少了3辆,当时我就责问他们(物业公司),有保安为什么还保不住?”一名姓钟的业主说,“他们就说‘我们物业公司又不是保管公司,哪能都能管到?’这些人穿着警察的衣服到处走,却发挥不了保护业主的作用。”
保安穿着的是真警服还是假警服
“这批疑似警服从哪里来?是真警服还是假冒仿造?”带着这些疑问,记者继续走访一些商户和保安。他们都说,“警服”是附近临桂县“二塘派出所发的”。
对于这一说法,二塘派出所坚决否认。派出所称,他们所有警员的警服都是由广西公安厅装备部统一配发,每人的衣服都是量身定做,不存在多余警服发给步行街的物业保安。
临桂县公安局随后对步行街保安穿“警服”一事展开调查,收缴了步行街保安的4套“警服”,并约谈了物业公司“天下桂林步行街”管理处主任沈建斌。
沈建斌说,这批服装是一个服装公司前来推销时买的。问及公司名称,他回答“记不清了”。
临桂县公安局副政委黄胜鹏经对比鉴定,初步判断这批警服均为仿造。他说,身穿假警服的保安在街道执勤、冒充警察,败坏了人民警察的形象,对这种行为将坚决处理。(完) |